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残联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09-09 浏览: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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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1日至11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残联党组牢牢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理事长任组长,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和督导检查等工作。严格按程序、按时限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民主生活会等,明确巡察整改任务,制定巡察整改措施,从严从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

二、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四个亲自”抓整改,主持召开会议10余次,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推动各类问题一体整改、一起解决。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根据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严格对照措施清单推进整改。整改期间主动作为,实行“周报告、周调度、半月推进、月盘点”工作机制,听取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巡察整改进展汇报,协调解决整改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整改进度缓慢的事项进行督促提醒,有力推动了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不到位。

1.落实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政策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市、区县残联相关人员进行了两项补贴政策学习和工作强调。二是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残疾人证专项集中清理,对持证残疾人进行了全覆盖核对。三是梳理惠残政策,制发《惠残政策明白卡》,向新办证人员做好惠残政策告知。四是召开巡察反馈问题市县联动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督促区县残联做好死亡残疾人证及时注销工作,协助民政做好两项补贴相关工作。五是对区县残联分管领导和经办同志开展了集体提醒谈话。六是加强创新发展理念学习,推动了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对象交通生活费补助政策。

2.推动残疾人就业安置政策落实有差距。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全市残疾人工作会,高位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二是在党组(扩大)会上学习了《残疾人就业条例》,市县联动开展残疾人就业政策和就业先进典型宣传。三是召开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推进会,对未完成安置计划的机关事业单位发函提醒,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召开了就业辅导员培训会,深入企业宣讲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协助企业开发适残岗位。五是运用“酒城助残就业公益联盟”“职爱泸州”为残疾人与用工单位之间搭建了高效、精准、可持续的就业服务平台。六是开展了残疾人大学生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

3.代表、服务残疾人工作不到位。推动残保金收缴有差距。残疾人托养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缺口较大,对项目推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召开了2025年残保金征收管理联席会,建立数据交换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残保金征收工作。二是开展了全市在职职工超300人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安置残疾人情况比对。三是联合税务部门到用工单位进行了抽查,开展政策宣传。四是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建设泸州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项目已于今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建成后将提升市本级托养服务能力。五是积极争取中省残疾人资金项目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二)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残疾人证管理工作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市、县残联联动深入调研剖析原因,形成了《泸州市持证残疾人比例偏低调研报告》。二是线上和线下同步宣传动员办证,在市残联微信公众号增设了“残疾人证”板块,转发残疾人证常见问题文章,各级残疾人工作者依托入户访视宣传办理流程。三是各区县残联联动卫健部门组织开展了集中评残和上门评残活动,394人成功办证。四是印发《泸州市残疾人证集中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残疾人证专项集中清理,对持证残疾人进行了全覆盖核对,对基础信息、关键信息有变化的及时更新,对到期拒不换证、已康复和已死亡的残疾人证及时注销。五是联动民政、卫健、公安等部门对死亡残疾人开展了常态化核实对比,进一步精准残疾人证信息。六是对市、区县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52人次。

2.推动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调查核实,形成了调查专题报告。二是对市残就所全体职工开展了履职尽责和廉政风险集体谈话。三是市残就所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四是建立了培训需求台账,有效实施残疾人技能培训。五是培训结束后分析就业情况,为未来项目实施提供数据支撑。

3.权益维护作用发挥不充分,残疾人司法保护工作市级协作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接待残疾人上访工作用心用情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残疾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总结2024年经验,分析问题,部署2025年司法保护协作工作。二是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发布了2024年度十大残疾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三是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全流程诉讼服务辅助协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了法院+残联+企业联合助残机制和司法助残示范基地。四是加强残疾人司法救助。五是开展了涉残法律法规宣传。六是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获全国表彰。七是制发《推进泸州市残疾人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方案》,提升信访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4.协调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法规。二是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园林局、市环卫所完成了西南商贸城万达广场无障碍停车位不足及单碗广场、三圣广场等五处公厕通道均未设置无障碍坡道问题的整改工作。三是举办了泸州市2025年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培训班,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队员的监督能力和水平。四是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发布了《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督促保障盲道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督促规范残疾人专用车位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典型案例,增强社会对无障碍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

1.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二是印发《市残联信息发布审签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压实信息管理责任。三是修改完善了舆情制度,进一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四是严格履行活动审批备案程序。

2.对康复托养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康复托养机构安全隐患专项检查方案,区县残联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辖区内的残疾人康复、托养和辅助性就业机构开展了全覆盖安全检查,对发现的49个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各联系区县领导利用到区县调研的机会等,对各机构开展了随机安全检查。

3.监管指导区县残联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对区县残联安置残疾人工作开展了全面清理,合江县残联正在积极协调解决。二是已印发2025年中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项目管理“五个一”工作机制,为项目规范运行打下坚实基础。三是组织开展了辅具适配工作线上线下同步培训,同省残联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有序开展辅具适配服务工作。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召开会议听取了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监督执纪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切实提高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和正规化水平。二是印发《关于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三是职工已填写更新后的《干部职工廉政档案登记表》。四是市残就所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五)依法廉洁用权存在风险。

1.补助补贴申领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困难紧急救助、自主创业就业补助、辅具适配补助等8个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违规领取的资金予以清退。二是修改完善了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紧急救助、圆梦助学工程等政策文件,堵塞政策漏洞。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

2.内控制度不健全。在采购、资产、项目建设等方面仍未建立相关制度。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容包括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合同及项目建设六大业务板块,并同步开展培训。

3.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进行了学习。二是对具体经办人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严格落实市残联“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4.出差审批、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规范,存在审批不严、虚假账务处理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了《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差旅费审批权限和流程,提升内部控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开展了公务用车ETC费用报销有清单无发票问题的清理工作,已按要求补开发票并完成补充入账。三是市残就所对食堂采购制度、就餐制度等进行了修改完善,严格按预算标准使用残疾学员和职工伙食费。

(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不到位。

1.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泸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背景、程序及作用发挥情况开展了调查,形成专项调查报告。二是已关停使用泸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2.违规报销。

整改情况:一是对职工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了清理,清退违规报销公杂费,同时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二是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七)基层党建不到位。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学习了“三重一大”制度,充分认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性。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均提交党组、理事会集体审议。

2.“五岗”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四川省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班子成员“七一”前后到所在支部或分管部门(单位)讲了专题党课。

3.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交纳党费的自觉性。二是每月按时提醒各支部党员及时缴纳党费,均已按照规定缴纳。

(八)选人用人存在短板。

1.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泸州市市级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操作办法》。二是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相关科室加强学习,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开展了人事档案清理。

2.干部选任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5个《办法》和《泸州市市级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操作办法》等。二是组织人事干部对近五年选人用人考察材料进行了清理。

3.干部人事档案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人事档案进行了“回头看”清理。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4.执行“三定”规定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研究了2024年度机构编制工作。二是举一反三,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对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岗位设置开展了核查。

(九)整改工作不够扎实。

1.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劳务派遣人员多领取奖金、津贴等依法依规追回。二是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整改成果巩固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专家讲解了政府采购知识,补足干部职工政府采购知识短板。二是落实项目招标采购事前报备制度。三是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四是协调相关部门对无障碍环境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五是调整了市无障碍环境监督队成员,举办了泸州市2025年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员培训班,提升队伍的监督能力和水平。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第一议题”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多种方式,持续学习领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残疾人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持续聚焦重点问题,全力推进整改落实。继续履行好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标本兼治、常抓不懈,对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把关销号,扎实做好后续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推进的任务,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列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全力以赴推动问题整改,直到问题彻底清零。

(三)持续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效。持续不断巩固完善“长久立”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研究治本之策,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上下功夫见成效,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把整改成效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残疾人的呼声,了解残疾人的需求,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满足残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0-2885226;邮政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西路1号市政府二号楼泸州市残联办公室;邮政编码:646000。